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2012年国家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》国办发明电〔2011〕45号通知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就2012年五一假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“五一”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(课),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。5月2日起正式上班(具体调串课事宜详见教务处印发的通知)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各系(部)要对学生进行返乡道路交通安全、文明上网、拒绝参与传销等各方面的假日安全教育工作,教育学生在假期注意人身安全及个人物品、财产安全。
(二)各部门要根据学院重点工作需要,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,合理安排假期的工作任务。
(三)假期,有工作任务的人员不得离哈,要保证通讯畅通。如有中层干部离哈,一定要向主管领导汇报,待领导允许后方可离哈。
(四)放假期间,各级值班正常进行;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,认真履行请示、报告制度,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,立即报告,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、漏报,以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。
(五)后勤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及教职工的的食宿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,防止水、电、气等意外事故的发生,要做好教学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工作,确保开学后教学设施正常使用。
(六)要严格安全保卫制度,保卫部(处)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,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。
(七)计算机与网络中心要加强假期网络信息监管。
院长办公室
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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