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师招聘信息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(发表时间:2006年5月8日 8:49:03)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根据学院《关于印发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黑族职院[2006]34号)文件的要求,我院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教师招聘信息,内容如下: 一、报名条件 (一)具备岗位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(二)学历要求 从企事业单位、高校招聘的有专业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,第一学历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硕士学位。 从高校应、往届毕业生中招聘的教师,应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(高考分数必须达到当年普通高校本科统招录取分数线;在校的学习成绩平均为75分以上;主科、主专业成绩优秀。) (三)年龄要求 具有正、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超过45岁;具有硕士研究生、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超过35岁;具有本科学历、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超过30岁。 (四)身体健康 二、程序与步骤 1、报名时间:截止到 2、报名地点:省民委人事处(南岗区复华三道街50号) 咨询电话: 0451—86232268 0451—86231279 3、报名时需携带: (1)证件: 应届毕业生:身份证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; 往届毕业生:派遣证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(师范毕业生)。 所持证件必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。 (2)两张二寸证件照 (3)120元报考费 4、要求: (1)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相近。 (2)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,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,将取消考试资格。 报名者经省民委人事处资格审定后,发给准考证。 1、领取时间:2006年5月10—12日 2、领取地点:省民委人事处(南岗区复华三道街50号) (三)考试: 1、考试时间: 2、考试地点:见准考证指定的地点。 3、考核形式与内容: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。 笔试主要测试专业主干课程(1—3门)的专业知识和能力,考试时间为两小时(艺体类笔试主要考核专业技能),成绩满分为100分,教师招聘办公室从考试人员中按招聘岗位的3倍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。 面试包括试讲和综合答辩两部分。试讲主要考查师资的基本素质,试讲内容自主确定,时间为15-30分钟;综合答辩主要考查知识和能力的深度、广度及思辨能力,综合答辩在试讲后进行,时间为10分钟。总成绩为100分,其中试讲占80分、综合答辩占20分。命题由专家于临考前封闭命题、组成题库、随机组题。 三、招聘专业、人数一览表
四、招聘学术学科带头人计划表
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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